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0]18号),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准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公开承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坚决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狠刹“四风”,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二、专项整治对象
现任科级及以上干部
三、专项整治内容
1.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
2.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等行为;
3.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性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
4.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5.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邀请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院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刚 霍世平
常务副组长:王书东
副组长:孙玮 仉志余 李国臣 靳金贵 刘志明 张长青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组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学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全院专项整治工作。
2.纪委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3.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倡导新风正气;
4.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3月1日—5月20日
(一)安排部署(3月20日前)
各党总支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党总支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2010]18号),确保党员干部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3月20日至5月20日)
1.各党总支要按照专项整治内容,把《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细则(试行)》(太工党发[2011]34号)发布以来,本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梳理摸底,填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4月2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管理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2.各党总支在提高认识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签订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廉政承诺书(见附件2),于4月2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3.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书面形式报学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向省纪委提交专题报告。
(三)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通过联合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曝光反面典型;对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开展重点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学院设立举报电话(纪检办公室:3566059),接受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各单位必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部署、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学院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各党总支要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党总支书记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
(三)加强协调配合。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委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党委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报告,导致违纪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